妙笔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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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看我表演(第1页)

十一月北美很多地方进入冬季,雪花飘落,美国北方的邻居加拿大大部分地区开始被白雪覆盖,这个拥有世界第二大面积陆地的国家,绝大部分国土都是无法居住的森林和荒原。

真正适合居住的只有那一条线和几个点,其中和华盛顿州交界温哥华地区,有低纬度的暖流经过,北部的群山阻挡寒流,温润了这里的气候,让这里成为加拿大第三大城市。

这里的天气和波特兰一样,到了11月份开始有大量的雨雪天气,一个月时间里有超过20天在连绵的阴雨和冰雪中度过。

这样的天气,能够在暖和的室内场馆和家人一起观看一场职业球赛对于城市的居民来说实在是一项很不错的活动。

在加拿大,这样的体育运动首选冰球,温哥华加人队是所有温哥华市民的支持对象。

到了1995年,温哥华市民有了新的支持对象,一支职业篮球队。

一直处于扩张状态的NBA将他们的触角延伸到了北方邻居那里。

1995-1996赛季,两支加拿大球队进入了NBA大家庭,分别是多伦多猛龙与温哥华灰熊。

其实NBA最早就有加拿大球队,在联盟初创的第一年,多伦多哈士奇就是其中一员。

并且哈士奇队和纽约尼克斯完成了NBA联盟历史上的第一场比赛,哈士奇输给了尼克斯。

这是一场普通的比赛,有7000多名观众到现场观战,赛季结束后哈士奇队经营不善,只打了一个赛季就解散了。

当时没有人会想到,惨淡经营的NBA能一年接着一年坚持下来,最终发展成现在的商业娱乐帝国,并将职业篮球重新带回加拿大。

新球队进入联盟必然要经历一段低迷适应期,这个时间可能会很长,毕竟不是每个球队都能拥有帕特-莱利。

而且为了不再出现热火、黄蜂等球队加入联盟后,迅速稀释联盟天赋,让强队蒙受损失,这次扩张NBA对灰熊和猛龙做了更多限制。

在三个赛季的时间里,无论他们的战绩如何,在选秀大会中都将受到限制,1995年他们不能获得前五顺位,1996和1997年他们无法获得状元签,即便抽到也自动往后排。

这意味着95、96、97年进入联盟,最顶尖,可以无脑选的天才无法来到新球队。

他们还无法使用全部工资帽,意味着他们不能大力抢夺自由球员,德雷克斯勒那样的事不会再发生。

1996年温哥华灰熊原本可以最大概率拿到状元签,如果真的如此,他们会拿下阿伦-艾佛森,给这支球队带来巨大的人气。

在NBA,很多时候一个超级新星真的能改变一支球队的命运。

尤其是在扩张的90年代,个人英雄主义在这个地方会被诠释到极致。

很可惜,温哥华灰熊的这种运气被剥夺,他们只拿到第三顺位选秀,拿下了阿卜杜-拉希姆。

第二顺位的多伦多猛龙则拿下了马库斯-坎比。

当得不到那个最像状元的球员时,在第二、第三顺位,很多球队会选择一个内线。

因为选择一个大个子总是不会错,虽然历史会不断证明,大个子出错的概率一点都不比小个子小。

1996赛季的灰熊必然是惨淡的,15胜67负的战绩,又为很多球队的胜利添砖加瓦。

1996-1997赛季,虽然有了拉希姆,但看起来依旧没有什么太大的起色,球队的季票销售情况依旧不理想。

但在1996年11月1日,1996-1997赛季NBA常规赛揭幕日,天上下起了小雪,但温哥华球迷的热情却无法阻挡。

在灰熊的主场通用汽车球馆,很多球迷都已经早早地驱车来到这里,等待比赛的开始,因为灰熊首战的对手是波特兰开拓者。

和八十年代相比,经过十多年的发展,NBA不仅在球队数量上不断扩张,球员工资不断增加,球迷团体不断扩大,和篮球相关的周边活动也在不断丰富,在球馆内等候比赛开始的时间里,场馆内有许多有趣的游戏设备以及纪念品商店供球迷们打发时间。

还有一部分球迷则早早地来到了场馆内坐在自己的座位上,开始等待球员们入场热身,这是很多球迷接触自己喜欢的球星,寻求签名甚至合影的好机会。

今晚,坐在场边等待球员们入场热身的球迷特别特别多,尤其是很多小球迷,其中很多人都是黄皮肤黑头发的亚裔小孩儿。

温哥华作为一座移民城市,一向都是亚洲人,特别是中国人移民的重要城市,在这座城市里的唐人街,是北美第三大唐人街,仅次于纽约和旧金山。

中国人大量涌入球馆的原因很简单,今晚有阿甘,华人篮球的太阳将在西海岸再度升起。

甘国阳复出的第一战,引起了全世界的强烈关注,这是灰熊队成立以来,关注度最高的一场比赛。

从场边的记者和摄像机数量来看,不知道的还以为是总决赛,各大电视台都派遣了最好的记者、摄像、主持人来到温哥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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