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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志友耷拉下了脑袋,喃喃道:“都怪我这张嘴……否则那孩子,也不会死。那年中秋过节,多喝了几杯,一时没管住嘴,就跟英莲坦白了那孩子的事儿,并且请求她同意我把那孩子从福利院接出来养着。”
“吴英莲当时什么反应?”
孙志友叹道:“她哪里肯。当时就闹起来了,锅碗瓢盆什么的摔了一地,说什么跟了我这么些年,我的钱就只应该给士凯用,骂我当初不应该给那女人十二万。”
“后来呢?”
“后来……我就认怂了嘛,答应不再提这事儿了。”
陆鱼塘讥笑道:“你可真爷们儿,要接回自己的亲骨肉还得借着酒劲提出来。”
孙志友苦着张脸解释道:“你是不知道,我之所以什么都依她,这一方面…我是的确对她的感情很深;另一个方面么,哎,我也不敢招惹她,村里人都知道他们母子俩是靠着我生活的,所以对我和她混在一起的事儿都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如果英莲为了这事儿在村里闹……要是她到处乱说我对不起她、欺负了她之类话,那我还不得被白石村的吴姓人给活活打死?闹得不好,我的那个小道观都得被他们拆喽!”
陆鱼塘甩了甩手:“行行行,我知道了,你成功的解释了自己为什么是个怂包。接着说吧。”
“那年中秋后大概是……三天左右,是傍晚,英莲母子俩摸黑找到道观里来了。当时吴英莲是一把眼泪一把鼻涕的哭诉,说士凯回家跟她说,他去学校用零食把田欢欢给骗了出来,然后按在一个水洼里给活活淹死了。我当时听到这话人都傻了。”
左铃拧着眉头问道:“当年只有13岁的吴士凯,为什么要去杀田欢欢。”
“哎!!我是真没料到士凯当年小小年纪的,心肠竟然那么的狠毒。他说中秋那天我和他妈吵架的内容他全部都听到了,他当时说要确保我的钱今后就只会给他一个人用,不允许别的孩子来抢,所以……他就要杀了田欢欢。”
左铃听到这话咂吧了几下嘴,扭头望向了陆鱼塘:“太可怕了……一个13岁的孩子竟然会为了钱去杀人。这……这简直太可怕了,人性竟然能黑暗至如此?”
陆鱼塘摆了摆手:“不奇怪,人性的黑暗,说白了就是某些原始动物本能的一种体现。成年人会在道德观念的教养下努力的将这种本能给压抑住,而那些心智不成熟的孩子,则往往会表现出一些动物本能的行为,就像那些野生动物的幼崽,为了抢奶,甚至会自相残杀。有意思的是,人们却经常将孩子们无意间展露出的本能行为称之为‘天真’。吴士凯是为了自己今后享受到更好生活,所以才去杀了他认为的竞争者田欢欢,其实这也是一种动物本能的体现,与动物幼崽因为抢食物而去杀戮在本质上没有区别。”
左铃点了点头:“我明白了……你的意思是,孩子越早接受良好的教育,那么就会越早的认识到某些本能的行为是不符合社会价值观的,也是不符合身为高等智慧生物的身份的。说白了,吴士凯,是个从小就没有被教育好的孩子。”
陆鱼塘忍不住笑了出来:“你这么说也行。行了行了,别打岔了,让他接着说。”
左铃冲孙志友甩了甩手:“听见没?”
于是孙志友接着交代道:“后来……吴英莲就跪着求我,求我帮忙别让警察抓住士凯。我当时……虽然心痛,可事情已经发生了,心想着就算我把事情闹大了也于事无补、田欢欢也活不过来,反倒会害得士凯被抓走,所以……思前想后,我就答应了。”
“你竟然还答应了……你的行为…啧啧,简直是令人叹为观止。”左铃感叹道。
而陆鱼塘则摇了摇头,冷笑道:“还别说,这家伙的头脑当时还非常冷静呢,懂得不被情绪去左右行为,做了一个当时对自己最有利的决定。”
“说下去!”左铃没好气的拍了拍桌子。
“然后……我就问士凯,田欢欢的尸体在哪里,他说给拖在路边的草丛里藏着了,我就连夜骑着三轮摩托车去把田欢欢的尸体给带回了道观。然后……当夜我就用模子板浇筑了一个水泥块,把……把孩子尸体藏水泥块里头了。”
左铃立即质疑道:“这不对吧?那个水泥块可是分了两次浇筑的,先是浇筑了一块底板,干了后把尸体放上去,然后再二次浇筑。是这样的么?”
孙志友点头:“确实是分两次浇筑的。”
左铃摊开了两手:“那……等水泥底板稍微干一点足以承受尸体重量的话,至少要个两天的时间吧?第二次浇筑之后的话,也要个几天才能干吧?可道观当时正在施工,白天工人来施工看见这个水泥块的话,你怎么解释?”
孙志友答道:“当天夜里我就给工头打了电话,跟他说……我认为后面几天的日子不好,不适宜动工,让他们干脆空个把礼拜再来。我本来就是个道士,讲究这些的,所以工头也没说什么,答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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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等水泥干透后,你就给扔池塘里去了?”
孙志友点头:“对。是半夜骑着三轮车运到水塘旁边的,然后推下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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