妙笔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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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章 城池(第2页)

眼睁睁的看着这群瘪犊子玩意儿将自己抛在后面,墨老板气的差点就掏出枪给他们都突突了!

太气人了,你们眼里还有没有我这个主人了?

我不要面子的啊!

气恼的墨老板决定了,等抓到那只老白猿,自己二话不说,先给对方来一梭子。

别问为什么,自家的小家伙不忍心打,只能拿你来泻泻火。

不过气恼归气恼,墨老板还不至于为了自己那点“脆弱”的自尊心,让这群小家伙放慢速度等自己。

聪明人和蠢蛋之间最大的区别就在于,聪明人能让一群人变得和自己一样聪明,而笨蛋则能让一群聪明人变成和自己一样的笨蛋!

成为宠物店主的第一天,墨老板就知道自己注定是一只“弱鸡”,所以尽可能的发挥出宠物的力量,这是墨老板在成为店主之后的第一课,也是至关重要的一课。

几百米的岩壁,接近九十度的垂线,墨老板用了一刻钟的时间,终于爬到了山洞,这速度绝不算慢,最顶级的攀岩高手也不过如此。

但要和自己手下的那几个小家伙比?

墨老板不由的有种眼眶湿润的感觉。

双方同时起步,在自己攀岩的这段时间,老狸子和怒晴鸡已经解决了藏在山洞缝隙,准备埋伏墨老板的尸变武将。

而贝利更是顺着老白猿的气味,规划好了一条最佳的前进线路。

看着地面上那具泛着白毛,一身银盔铁甲的尸变武将,墨老板不由得叹了口气。

真鸡儿惨!

脑袋被怒晴鸡的爪子抓烂了,身上的银盔铁甲,被老狸子撕的七零八落,干枯的胳膊腿儿,不是别扭断了,就是被撕掉了。

伪善的墨老板,嘴里念叨了几句罪过罪过,便一脸嫌弃的将尸变武将的尸体,踢出了山洞。

都说僵尸不死不灭,可实际上这是一句错语,这句话的真正念法,应该是僵尸不死,不灭!

不死和不灭这两个词,应该分开了读,而不是连在一起读的。

僵尸的本质,其实和生化危机里面的丧尸有些相似,除非造成致命伤,否则普通伤势对它们根本无效。

只不过僵尸的优先级要比丧尸更高一些。

毕竟丧尸只要爆掉脑袋就完蛋了,而僵尸不一样,有的僵尸命门是心脏,有的僵尸命门是丹田。

当然,那指的都是级别高的僵尸,比如说那位湘西尸王,他的命门就是丹田内的那颗阴丹,至于眼前的这只尸变的武将?

说句难听的,同级别,尸变武将还不如丧尸呢!

而将尸变武将扔出山洞之后,墨老板整理了一下作战服,便在大狗贝利的指引下,向着山洞幽深的地方走去。

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墨老板也不知道走了多远。

山洞幽深,光线极差,再加上空气流通缓慢,让墨老板心中莫名的一阵烦躁。

好在,这种情况并没有持续多久,在昏暗的光线中,伴随着贝利的一声犬吠,一行人的速度,不由的加快了不少。

在一处弯口,墨老板骤然感受到了一阵刺眼的火光,随即便是墓道之中特有的那一阵阵阴风,扑面而来!

通过那个形似喇叭,直径足有两丈宽的山洞,在墨老板下方,映入眼前的是一座巨大的城池!

刚下山,就被师姐骗去同居  从签到开始称霸诸天  渣男本质  疯了吧!我为什么会有两个孩子!  华娱1998开始  挚爱要和亲?由我入魔,只身战万族!  斗罗:我千仞雪永远爱老妈  鲜血之座,黑铁之冠  我在漫威召唤玩家  洪荒之我为姬发  绝地求生之加点成神  亮剑之独立大队  直播在末日当领主  一念逍遥:仙魔决  用我的全世界去爱你  剪花寻道  猎户家的小厨娘  情障:罪恶复制  龙魂珠  带着仙门混北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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