妙笔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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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旭还未说下去,老师就走进来班房。他便借此逃避眾人的追问。

今天根本没有一点上课气氛。老师一个个打扮得光鲜亮丽,兔奴平时总穿牛仔裤,今天穿起裙子来,显得很有女人味;就连不修边幅的黑柴人也穿西装回来,一副精神挺拔的样子。各老师一进来,便相当识相,说:「要拍照吗?好好好,我们先做完正事,派完测验卷就跟大家拍照……」

学生将桌椅全推向后方,于黑板前空出一大片位置,让全班三十名同学挤身其中,老师便站在他们的中间,直如眾星拱月。戴志这天带了自家的专业用相机,顺理成章充当摄影师。他甚至将三脚架都带回来。

林春也说不出,他到底用了多少种不同的拍照姿势。v手势、a手势、被女生逼着以双手捧着脸扮花儿、还有以食指戳脸颊装酒窝,对此他只感到莫名其妙,偏偏来找他拍照的人多的是。大家都说:「alevel临近,当然要跟书kai子合照,沾沾他身上的灵气也好。」说着,无论是男的女的,也一概将手放在他肩上,煞有介事地摸了摸,还真把他当作是本班吉祥物,使他无奈不已。

说起来,这也多亏了戴志。戴志原本就是班中的灵魂人物,他又跟林春如此亲近,渐渐的使班上的人也不再畏惧林春,读书时碰到不明白的地方,也大着胆儿问他,林春自然会教他们。同学就发觉,尽管林春说不上亲切,可是有求必应又不摆架子,算得上是个好人。

又看到平时戴志、王秀明跟李旭也时有捉弄林春,林春也不生气,有时甚至窘得脸红,嫩气得很。只是,大家始终不敢亲近陈秋,因为他们都吃过柠檬。陈秋对着一些乏味的人,便会端出一副不耐烦的脸孔,有时似笑非笑,大有冷嘲热讽之意,虽不至于拒人千里之外,也不远矣。

陈秋看到林春跟那么多人拍照,又见那些人常常借故碰林春,已感到不是味儿,可见着人多,也不好出声,只好暗暗忍下去。

到了吃午饭时,他们四人才重聚。陈秋跟林春并肩走着,前方戴志跟李旭讨论他们拍了多少张照片。林春一直惦记着陈水红的事,也顾不得突兀,就问李旭:「今天小息的事……」

李旭早已平伏心情,转过头来,朗然笑着说:「还能怎样,不就吹了。」

陈秋挑眉,不无惊讶:「这么一说,对方是真对你有意思,而你又拒绝了她吗?可是你不也对那女的……」

「唉,感情这种事,很难说,要讲缘分呢。」李旭摊摊手,一副老气横秋的口吻,惹得眾人笑起来。戴志止住笑意,半是认真地说:「你啊,真是王秀明的忠僕,怎么他叫你做什么,你就去做的呢?明明有个大好机会,也不上……」

「其实也不关他的事。」李旭托了托眼镜,镜片反光,遮住那双眼睛内的情感,他语带感叹:「我也不觉得太可惜,真的。在我听到她说对我有意思时,只感到愕然。也不是说我不喜欢她,只是……我比较喜欢距离。

「是的,距离。我享受偷偷望着她的时候,那种曖昧的情愫里有一种无法分辨的东西。就是那东西教人心动、着迷。忽然,她在我面前点破一切,我很快想像,如果要我跟她接吻、甚至是上床,会有什么感觉呢?

「我完全想像不了,那彷彿是另一个世界的事。你们说我迟钝,可我也不傻,我也知道怎样才算是喜欢一个人、在乎一个人。」李旭仰望天空,这天有微弱的阳光,温柔得好像夜晚床头的小灯,橙橙黄黄的一圈淡光,柔柔洒落于地下万物,无半点偏心,他收回视线,望着眾人,说:「我突然发现我原来并不喜欢她,就照实说了,免得浪费大家的时间。」

「你真是……」林春想说他傻,理性得近乎傻的地步。他们这种年轻人,哪管得上什么喜欢不喜欢。很多时候,感觉对了就试着在一起,合则来不合则去——然而,话到了嘴边,又给他咽回肚里。林春想,以前他也是李旭这种人,面对感情时思前想后、踌躇不已,还不是被陈秋感染了,才学会了「今朝有酒今朝醉」这一套,如此一来,他也没资格教训李旭。

戴志深深看了李旭一眼,也就移开眼,象徵式说了几句:「也好、也好……」

陈秋可不比戴志的温和,直截了当地说:「还是说,你心里有人?」

「有人?」李旭困惑地重复,又带笑摇摇头,挟着一丝熟悉的倦意,他轻叹说:「或者是,或者不是,我也不清楚。」

大家不好再问下去了。戴志立刻找些新话题,将这种尷尬的沉默糊过去。他简直是一个油漆工人,看到墙上有裂纹,就涂上一层厚厚的油漆,粉饰过去,过后亦无痕。当然,他从来不会忘记那丝裂痕。或许其他人早已忘掉,可他天生就有一种能力,把那些琐碎的事都记在脑里,日后碰到什么事情,敏锐地忆起往昔之事,就忽然顿悟不少事情,这也是戴志之所以比他人世故的原因。

午饭之后,大家回去上课。好似不过是过了一会儿就无端下课了。相比起中五时的lastday,这中七的lastday意外地显得平凡。也许是因为昨天的告别早会太深刻,珠玉在前,今天lastday每个人只忙着拍照,连花少许时间说几句体己的话也没有,反而显得眾人如浮萍一样,是无根的,只有相互擦过对方的身子,然后就分了。

倒是中五那年的lastday教林春印象深刻。那时他还是个独行侠,其他人犹在拍照、玩乐或悲春伤秋,他就独个儿走出班房,行到新翼倚栏静思。偶尔看见放学后、下面篮球场上有几个初中少年打篮球,那「呯呯」落地的篮球声,听在耳里,像是声声击到他心底。他那时有点唏嘘,想:原来自己在这学校过了五年,竟从未试过跟朋友打过球,球场上没有他的热汗或是受伤后所流的鲜血。他在这所学校中,原也是个过客,并非学校的一份子。

他此时却没这种近似自怜的感情,只是有点疲累与空虚,鐘声响过了——那是他最后一次听的下课鐘声,彷彿也带走他心中的一点东西,使他忽然变成了一团轻飘飘的绵絮,没有底。这晚,他早就答应过陈秋要在他家过夜,是以他也不急着走,陈秋又被其他级别的友人缠着,看来不到五、六点,他们也不必指望能离开学校了。

林春悠悠走到他的老地方——新翼。才刚倚着栏杆,打算发白日梦,身后便传来一道轻柔的女声——

「林春。」

回头一看,正是叶芝。她尤如一朵清丽的小白花,立在林春几步之外的位置,戴着一条纯白色的大围巾,几撮黑发垂在那围巾上,显出素净之感。林春感到有点尷尬。跟陈秋在一起后,他对感情也开始敏锐起来,而他也解释不到原因,大抵是因为平时看陈秋的眼神看多了,他也学会了解读人的眼睛、以及当中的情感。

叶芝并无半点拘谨,行到林春身旁,两人的肩膀之间大概隔了一个身位,不算疏离,也不亲密。她打开话题匣子:「今天lastday……跟班上所有人都拍过照了吗?」

「嗯,拍过了。」他木訥地回应。

「你说谎,」叶芝嫣然一笑,转过头来说:「你还未跟我拍过照。」林春这才注意到叶芝的左手拎住一部浅红色的相机,他有点侷促,说:「你也会这么重视回忆吗?很多女生都找所有人跟自己拍照,就连平时一天也谈不上一句话的,也过来跟我合照,她们说要留住一个回忆。我以为你不是那种女生。」

「我的确不是那种人。」叶芝说,淡然一笑:「但我只是想跟你拍照而已,就一幅也不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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