妙笔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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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百八十二章 魔枪专杀封圣(第1页)

白榆莫名其妙多了个师傅。

但心情还算稳定。

而且他之前的师兄弟们也表示情绪稳定。

斯卡哈带着白榆拜见了一下他的师兄们,无一例外已经全部不再人世了,所以情绪相当稳定。

每一名从斯卡哈手下毕业的人,都外出闯荡出了一番天地,也有的人终其一生都没能毕业。

即便不能毕业,斯卡哈也不会真的把人一辈子都困在影之国,若是真的没有资质,那就直接无限期的休学。

这位影之国的女王无疑是这世界上最厉害的老师之一,从教龄来看,整个世道无人能出其右。

即便是蓬莱岛主也是追赶不上的。

蓬莱岛主所在的蓬莱岛上有蓬莱学院,但不意味着他是个教育家,事实上蓬莱岛主从来都是独来独往,世人尊敬他,却不对其执弟子礼。

几乎没几个人知道蓬莱岛主的实力底蕴、境界高深,只是按照了几百近千年来的惯例将其排在了十强榜的第一。

而斯卡哈则不然,她的嫡传很多,历史上有诸位大英雄的传说列传里提到过她的存在。

众所周知,斯卡哈掌握的兵器只有一种,那就是枪,或者说,矛。

其擅使用双枪,年纪很大,故而有个外号叫做双枪老太婆……不怕死的半神弓兵可以当面称呼之。

而白榆恰恰也擅长用枪。

不,这么说不准确,他不是擅长用枪,而是喜欢用枪。

因为长手打短手。

因为一寸长一寸强。

兵器之间就是存在克制作用,厉害的大枪就是胜过刀剑,攻击半径决定了这一点。

在世界上的诸多冷兵器中,长柄兵器总是更受欢迎,尤其是在战场上,即便是到了现代,枪也一样没有落伍。

不少的热武器上都会装配上可拆卸的刺刀,整体来看,其实也算是长枪或者长矛的变种。

白榆大抵是个什么好用就用什么的性格,不挑剔也不挑食,对兵器没有什么讲究,无非是看当时需要什么,加上他的悟性也不低,对大多招式都能拆解理解。

以保底法则的因果强运,加上灵魂升华后的极致掌控,再辅以天道酬勤级别的天赋,学什么都能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如果他是一名纯粹的武者,完全可以用十年时间,博采众长以证圣道,历史上从未有过的十全武道说不定还真能让他补全。

可惜他是个实用主义者,不论是刀剑枪,一切看当时需要什么。

这也就导致了白榆现阶段战力难以进一步提升,他的发展方向看似很多,包括折剑式、感悟空间等等,但这些都是为了补全攻击力的不足,而且不论哪一条都不足以突破封圣。

收集神秘或许是最为踏实的途径之一,但这个嘛,真的只能碰运气。

而斯卡哈是个好老师,明白因材施教的道理。

索性就直接拖着白榆去了影之国的竞技场内,让他和自己过两招。

这个过两招,就是字面意思。

斯卡哈左右手从背后一摸,抽出两把鲜红色的长枪,比她身高还高一截。

“那就是死棘之枪?”

“不,这只是代替品。”

斯卡哈手指转动两杆长枪,轻微的动作看不出有任何威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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